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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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LED SERIES
主要特征
服务保障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感谢您选购由“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各品牌显示器产品!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及让您放心的使用我公司生产的产品;我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向您提供:专业、快捷、便利的售后服务。本服务承诺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的内容:
以下内容适用于:由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各品牌显示器全新商品(OEM品牌,则按照与OEM商家签定的售后服务协议执行)。
一、保修规定
1、保修范围:我公司生产的各品牌显示器全线商品实施:全国联保(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
2、保修条件:用户可凭产品自销售时开具的有效购机凭证、产品《保修卡》到惠科授权的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维修服务(授权网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欢迎您登陆我公司网站:www.szhk.com.cn 进行查询。
3、服务方式:惠科全线显示器产品采用用户自行送修或由销售方委托送修的服务方式;如果用户需要提供上门服务时,则需按照惠科《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向惠科授权服务商支付相应的上门服务费。
说明:
有效购机凭证和产品《保修卡》是重要的三包服务凭证。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购机时务必向销售方索取正规发票(即国家税务局认可的标准发票);发票上应清楚标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序号和销售日期,并盖有经销商正式印章。并请您妥善保管。
二、“三包”规定
惠科将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中的内容和范围,向惠科各品牌显示器的消费者用户(消费者定义详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同)提供相关“三包”服务。
惠科在国家“三包”的基础上,提供如下“三包”细则:
1、“三包”质保期规定
1.1、惠科LCD、LED显示器全线产品的质保期将按照:产品自销售时开具的有效购机凭证之日起计算,凡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引起出现《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所列故障现象时, 整机(含屏)3年免费保修。
1.2、如果用户不能出示有效的购机凭证及三包凭证,或这些凭证所记载的信息与产品信息不相符时(含:记载的信息被涂改或无法辨认等情况),则该产品的“三包”期、免费修理期将以产品的生产日期后推一个月为保修起始日期计算。
1.3、如果用户不能获取有效的产品出厂信息,惠科授权服务商将不提供免费的保修服务。
2、“三包”服务
如果您购买的显示器产品,凡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出现国家规定的《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以下“三包”服务:
2.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 7 日内(含第7日),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第15日),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
2.3、商品自售出之日起 3 年内,消费者可选择修理。